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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五年,2020.5.20日结婚,于2025.7.31正式领取离婚证离婚。 协议离婚书上也是清楚表面感情不合,自愿离婚。 无子女,离婚时我未怀孕。名下车子归男方所有。 各自财产均归各自所有。 无财产及债务债权纠纷。 但是!!昨天晚上我前夫他妈妈打电话向我索要归还三金。我并未理会。彩礼是于2020.4.22日统一由他妈妈转到我的银行卡里的,共计13万。 4.22日当天我购买了三金,同年5月2日订婚,5.20领取结婚证。 现在他妈妈向我索要请问法律上支不支持?

婚姻家庭安徽省-淮南市2025-08-04 06:47:5116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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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已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且离婚协议无相关约定,索要三金和彩礼一般难获法律支持。您和前夫已协议离婚,无财产纠纷约定,三金购买时间早于结婚登记且已共同生活五年,他妈妈索要无法律依据。您可明确拒绝,若对方纠缠,可保留证据,必要时报警或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8-04 06:53:16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393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5-08-04 07:41:3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4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不会支持的,都这么久过去了。
    回复于 2025-08-04 09:20: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你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五年,不符合彩礼及三金应返还的 “未共同生活” 或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等情形,所以法律上一般不支持其索要请求。
    回复于 2025-08-04 10:15: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回复于 2025-08-04 10:48:58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58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已经登记结婚且结婚时间久,可以不用返还彩礼三金。
    回复于 2025-08-04 11:26: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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