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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把同学的脚膝盖处弄伤了,当时学校的老师处理的,同学的妈妈也清楚,并表示不用去医院处理,现在过了半年了,同学的妈妈找到老师,说要求去医院处理疤痕,要求我承担费用,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

其他四川省-德阳市2025-08-03 21:15:371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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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是故意的还是体育对抗活动?
    回复于 2025-08-03 21:17: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得看具体情况。若当时受伤与现在疤痕有直接因果关系,且你儿子在事故中有过错,对方要求合理。不过对方之前表示不处理,现在半年后提出,需看疤痕是否因新情况导致。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沟通,了解疤痕情况,若协商不成,可让对方提供医疗鉴定证明因果关系,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担责及费用承担比例。
    回复于 2025-08-03 21:19:1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43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确实是你们这边造成的,是有赔偿的义务
    回复于 2025-08-04 17:08: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要求是否合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你儿子对同学受伤存在过错,且当前疤痕与当时受伤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对方家长的要求具有合理性,根据《民法典》规定,你作为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可考量对方此前曾表示不用就医等因素,与对方协商或要求其提供医疗鉴定证明因果关系后再确定赔偿责任及费用金额。
    回复于 2025-08-09 17:26: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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