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个人比较省吃俭用。我对象这个人不太会理财。因为非常节约,收入不高的我们,婚后的第七年,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在最高价的时候卖掉了,我们当时就拿着这个钱买了一个公司的股份,这个公司是我对象的叔叔开的。过了两年之后,分红的钱又重新那个了公司的股份。每次吵架,我都想要公证所或者是律师所出示一个证明,证明这个股份有一半是我的。可是我对象每次豆不同意,意思都是因为他在公司打拼,我异想天开。我是事业单位。我想问一下,我就想要一个公证,说这个公司两次入股合起来的股份,的一半是我的。他不配合。公司里面的老板是他的三叔。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山东省-莱芜市2025-08-03 12:13:2415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