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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沂河路与郭苑路交叉口西南方向447米左右 6.18正式开始工作但未办理入职 承诺月休四天 工资四到五千 上班时间为下午三点到凌晨一点 当时说没正式办理入职一天180元 后7.4日正式办理入职 入职以来每天加班至凌晨两三点是最基本的 没有任何加班费 6.18日入职至今未发工资 一直拖欠并且不让辞职 必须让干到8.15日说放人离职 未提薪资事宜 说好月休四天 压榨变成两天 后来一天都不让休息

其他山东省-临沂市2025-08-02 23:07:501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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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公司做法严重违法。没加班费、拖欠工资、限制辞职、减少休息都不行。你可先和公司协商,明确要求支付工资和加班费,恢复月休四天。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据,像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所欠工资、加班费,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可不用干到8月15日,提前通知公司就能离职。
    回复于 2025-08-03 00:02:4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及加班情况的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德邦物流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保障休息权,并依法处理不让辞职的问题;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8-03 09:23: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4 10:59: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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