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女方一直未支付子女抚养费长达16年,期间未曾探望子女,现在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10多年前再婚,现在他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能被执行吗?得怎样执行?

婚姻家庭河北省-承德市2025-08-02 17:21:30183*****799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3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直接向法院申请即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女方那一部分
    回复于 2025-08-02 17:24:57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73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共同财产中属于你前妻的那一半是可以被执行的
    回复于 2025-08-02 17:35: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女方未支付子女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时其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其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的份额。执行时,法院可先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再通过协商、评估等方式确定女方份额,对该份额进行拍卖等处置以支付抚养费。
    回复于 2025-08-02 19:46:2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法院强制执行女方支付抚养费,若其名下无财产,对于她和现任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那部分份额是可以被执行的。执行时,法院会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女方的份额,再对该份额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你可向法院提供女方再婚及共同财产线索,由法院调查处理。
    回复于 2025-08-02 22:50:04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