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2025.7.27凌晨四点因酒店超房平台不作为,三位女生被迫流落街头长达2小时。平台提出退还130元原订单费用和130元的违约费用,但因为当时情况太过焦急和慌乱同意了这个方案。由于订不到符合入住的房间,再次联系平台后要求提高补偿预算,其提出390以内的房间可以进行选择,但后续一直未联系我们直到我们主动联系,同时他们模糊了补差价的概念,我们在四五次协商后,酒店最终仅同意退一赔三即已赔偿基础上再补偿260元,但我方认为313元后续订酒店的房间和打车费属于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应该由平台全权承担,且之前我方质疑酒店超房存在欺诈行为平台否认主张退一赔三的要求被其狡辩驳回后但后续其主动提出存在不一

侵权维权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5-08-01 17:17:27178*****213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酒店超房平台违约,你们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平台最初补偿方案不合理,虽提出390以内选房但未落实也模糊补差价概念。酒店后同意退一赔三但没涵盖全部损失。解决方案是继续和平台协商,明确指出313元订房和打车费是直接损失应全赔。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平台承担全部损失。
    回复于 2025-08-01 17:22: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酒店超房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平台因不作为导致消费者产生如后续订房费和打车费等直接损失,应予以赔偿。消费者可保留相关证据,与平台进一步协商或向消协投诉、通过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5-08-01 20:08:1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1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