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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当地装修公司因为骚扰业主,被举报,当地公安审讯后,诱捕我方到当地,因为我方提供给涉事装修公司300多条业主信息,签署正常服务合同,金额1万元,业主信息是由我方正常推广渠道获得,扣押我们三天,完成诱供后缴纳了4万取保候审金,现在当地检察院让我们认罪认罚或者请律师等待开庭,想咨询一下这个事的具体情况

刑事辩护山东省-菏泽市2025-08-01 12:20:1618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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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6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大概率会被判处缓刑,不会坐牢
    回复于 2025-08-01 12:21:5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情况关键看获取业主信息渠道是否合法合规。若确实是正常推广渠道获得,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先分析证据,若能证明信息来源合法,可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争取不起诉。若证据存疑,建议请律师辩护,在法庭上阐明事实。认罪认罚要慎重,若认为无罪不应轻易签,应积极准备应对庭审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8-01 12:27: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方可能因向装修公司提供 300 多条业主信息而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虽称信息来自正常推广渠道,但仍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若你方认为存在公安诱供情形,可依法反映,要求排除相关非法证据。目前检察院让你方选择认罪认罚或请律师等待开庭,认罪认罚可能获得从宽处理,但建议聘请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利、分析案件情况和制定辩护策略,维护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01 12:29:4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29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可以与律师进行电话沟通,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8-01 12:48: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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