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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打算跟老公离婚,我们的婚姻经历了分分合合。现在我们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平时根本没有交流,每次跟他谈离婚,都避而不谈,说事都要通过中间人。我觉得心里很压抑,甚至狂躁。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我现在只要听到他说的话,就更躁狂。孩子6周岁了,我不要给他。

婚姻家庭上海市2025-07-31 23:06:3417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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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2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婚后财产平分,上海律师,可以保证帮你离掉,财产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详细说明,2岁以内孩子抚养权属于母亲,8岁以上按照孩子意见,还有什么分割诉求更准确的可以一对一联系分析,可以帮你整理证据,准备材料诉讼,或者有什么疑问点头像联系。
    回复于 2025-07-31 23:09:0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7-31 23:09:10

      争取抚养权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2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5-07-31 23:11:0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这情况,老公回避谈离婚,您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孩子6周岁,法院判抚养权会综合看双方经济、生活环境等情况,您若想争取,要提供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稳定收入、居住环境等。您收集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无交流等情况的证明,然后去法院起诉。诉讼中表明要孩子抚养权,尽力争取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7-31 23:12: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你老公对离婚事宜避而不谈,你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 6 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回复于 2025-08-01 08:13: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二)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四)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且另一方不存在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五)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孩子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父母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参考该规定。
    回复于 2025-08-01 11:49:1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6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协商不了,那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5-08-01 11:52: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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