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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方都想离婚,男方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女方不愿意在走离婚程序过程中与男方见面,有什么办法可以男女方不见面离婚?

婚姻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5-07-31 21:26:3218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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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能不见面
    回复于 2025-07-31 21:27: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提交男方暴力倾向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开庭时,女方可委托律师代理大部分事务,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经法院许可可不亲自出庭。法院会根据证据判定是否准予离婚,如此可尽量减少与男方的直接见面。
    回复于 2025-07-31 21:32: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女方可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离婚相关事务,通过律师与男方沟通协商,若选择诉讼离婚,还可书面呈交诉求及证据让法院审理判决,以此避免与男方见面。同时,女方应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自身安全。
    回复于 2025-08-01 08:18: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01 11:50:1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9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离婚必须要双方配合才能办理
    回复于 2025-08-01 11:56:1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8-01 11:56:25

      而且必须双方当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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