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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3月份在外毫无知情情况下强制大幅度降我工资至2500元,跟老板提出不能接受,老板说他困难,没有办法,嫌工资低了就自己离职,还经常拖欠工资,加班不给加班费,没有年假,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请求法律援助,谢谢!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5-07-31 11:15:5818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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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符志峰律师
    月帮助19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很明确的提出拒绝。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经过催要不支付的情况下被迫离职,让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7-31 11:17: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58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老板强制降薪、拖欠工资、不给加班费和年假,都违反《劳动合同法》等。你可先和老板协商,要求补发工资、支付加班费、恢复原工资并安排年假。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主张加班费及年假补偿。
    回复于 2025-07-31 11:22:5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可以主张克扣工资导致被迫离职,然后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7-31 11:32: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31 16:34: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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