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我一个表弟和他认识一周的女友在一起吃饭喝了一点酒,吃过饭以后这个女的和他回住所,在半夜的时候我表弟碰了她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几天也给女方转钱520,女方说的她不知情,现在女方起诉男方强奸,

刑事辩护陕西省-西安市2025-07-30 17:54:00159*****352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1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确实是醉酒状态下发生关系,确实是强奸,建议和对方协商和解
    回复于 2025-07-30 17:54: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此种情况需综合判断,若女方当时因饮酒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男方明知却与之发生关系,可能构成强奸罪;若女方有证据证明性行为违背其意愿,男方也无法证明女方系自愿,也可能被认定为强奸。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7-30 17:58: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情况关键看发生关系时女方是否自愿。女方说不知情需有证据支持,转520元也不能认定双方自愿。男方要收集能证明女方自愿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现场情况等。若女方起诉,男方应积极应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让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事实判定是否构成强奸。
    回复于 2025-07-30 17:59:2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强迫的,就不构成
    回复于 2025-07-30 18:05:4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5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