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如有人用此做为谈判筹码,那我可能向相关部门反应该人和其公司存在的违法问题”。这句话是否属于恐吓敲诈?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5-07-30 03:54:45139*****650

分享

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不一定构成敲诈勒索的
    回复于 2025-07-30 06:01:0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如果真实存在违法行为,是不属于敲诈勒索的。
    回复于 2025-07-30 06:36:5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构成敲诈勒索。。
    回复于 2025-07-30 08:17:2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57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句话是否构成恐吓敲诈,得看具体情况。若对方确有违法问题,这话只是正常维权警告,不算恐吓敲诈;若编造违法问题威胁对方,就可能构成。解决方案是先确认对方是否真有违法事实,若有可收集证据,必要时走法律途径;若没有,就不能以此威胁,应通过协商等合法方式解决问题。
    回复于 2025-07-30 11:09: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0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句话通常不属于恐吓敲诈。但若行为人以此为手段,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处分财物,则可能构成恐吓敲诈。
    回复于 2025-07-30 17:25:09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5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刑事辩护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