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朋友因家里父亲安排相亲 与一男子相识 刚开始感觉还行 所以就谈下去 后来男方转了10万元给女方作为结婚订金 女方一开始是没打算用的 因为还不确定是否结婚 后来女方发现男方的态度完全不同了 和之前认识时判若两人 所以女生想分手 但同时间段 女生的父亲说他欠了高利贷 需要用这个钱 纠缠多时 女生迫于无奈只能动用了这笔钱拿给父亲还债 现在时间快一年多了 男生现在起诉女生诈骗 要么还钱 要么结婚 女生不想结婚 但现在也没能力一笔清完这笔钱 怎么办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7-28 20:42:181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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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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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您好,男方是起诉诈骗吗?从描述来看,是不成立诈骗的
回复于 2025-07-28 20: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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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女生这情况不算诈骗,男方给10万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现在不结婚钱该还。女生虽无奈用了钱但仍有偿还义务。建议和男方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分期还款,制定还款计划。若协商不成等法院判,按判决还款。别逃避,积极应对,不然可能被强制执行,影响个人信用。
回复于 2025-07-28 20: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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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5-07-28 20: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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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女生的行为通常不构成诈骗,因她起初有结婚意愿,并非以非法占有订金为目的骗取钱财。男方起诉诈骗一般难以得到支持,但根据《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订金。女生可与男方协商分期还款,若协商不成,可让男方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返还金额。
回复于 2025-07-29 08: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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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于 2025-07-29 10: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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