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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邯郸跟着一个小工头干的活,有欠条说5月底结清,现在都过去两个月,现在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小工头是重庆的,在邯郸干活,我就是邯郸本地的,我该怎么办?他应该没有公司,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27 19:20:0717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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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50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准备起诉才要起诉这个小包工头啊。要有对方的身份证件,没有的话可以委托本律师调取,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5-07-27 19:20:4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手里有欠条,这是很重要的证据。你可以先去小工头干活的地方找找他本人,当面沟通让他还钱。要是找不到人,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他拖欠工资的情况。另外,也能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凭借欠条和干活的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让他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07-27 19:24:4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9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按照欠条起诉,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回复于 2025-07-27 19:27: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先尝试与小工头协商要求其按欠条还款,若协商不成,可持欠条等证据向邯郸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邯郸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邯郸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5-07-28 09:46:3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8 11:27: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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