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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签完公司合同,给公司干了两个星期活,一分钱没有拿到,然后还倒欠1500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5-07-24 17:12:1218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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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签合同后为公司工作两周未获工资却倒欠 1500 元,公司行为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可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7-24 17:13:1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84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将合同发送给律师看一下。
    回复于 2025-07-24 17:16:3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公司做法不合法。首先,工作两周公司应按约定支付工资,倒让你欠 1500 不合理。你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长的证据,像合同、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之后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解释欠款缘由。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7-24 17:18:2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8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5-07-24 18:02:0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1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工资不发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7-24 19:08:2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2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5 10:51: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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