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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通过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员工之间的借款属于个人民事债权债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相互独立。店方并非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无权擅自扣除员工工资来偿还员工之间的私人借款。这个成立不

其他甘肃省-庆阳市2025-07-21 21:06:2315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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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个说法成立。《劳动法》明确工资要以货币按月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拖欠。员工间借款属民事关系,和劳动关系独立,店方非债权债务当事人,无权扣工资偿债。解决方案是被扣款员工可先和店方沟通,要求返还扣除工资;若沟通无果,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7-21 21:15:3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7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对的,成立…………….
    回复于 2025-07-21 21:16:1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成立,店里无权扣除。
    回复于 2025-07-21 22:31:4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工资与借款确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直接抵扣,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
    回复于 2025-07-22 08:15: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说法是成立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工资应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店方不属于员工私人借款的当事人,无权擅自扣除员工工资来偿还该借款。
    回复于 2025-07-22 08:44: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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