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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在疫情期间,疫情开始时交往,疫情过后对方提出分手,双方一直异地(浙江-杭州)未同居,偶尔去对方城市见面。其中亲情卡消费十几个W,交往后对方离职,给其开通的亲情卡以月付方式,每月承担其个人消费账单,每月依次类推。分手后的转账红包和亲情卡消费,除去对方使用本人的账号直接进行操作的,有双方交易记录的金额大概27W+。如果要求其返还的话,要怎么做?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7-18 13:35:3917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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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对方的身份信息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
    回复于 2025-07-18 13:51:32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69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对方身份信息吗,起诉需要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可以收集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5-07-18 13:59: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1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大额赠予可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7-18 15:02:2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1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分手后想要对方返还亲情卡消费及转账红包等款项,关键在于判断款项性质,若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合意或赠与附条件(如以结婚为前提),或对方消费行为违背常理与双方意愿,可要求返还。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则收集聊天记录、消费明细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7-18 16:36: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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