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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2025年7月8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水泥厂街80号 具体原因:2025年7月8日下午17点20分,本人在骑两轮电动车送餐过程中被对面一辆逆行小轿车碰撞,当时人车分离,轿车司机当时就拍了几张照片及时送我去医院,检查结果是右脚三根脚趾骨折,需要手术,次日去交警大队定责为对方全责。 因本人法律意识浅薄,我所担心是后期的赔偿问题,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问题,因为听说保险公司赔偿的标准是按国家最低标准150元/天来赔偿,但远远低于本人的平均工资,我可以找当事人继续要补偿吗?还有通过抖音和其他平台了解到,我这种情况属于10级伤残,怎样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或者对方本人给我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7-17 23:50:3919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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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需要通过诉讼来处理,确定伤残等级和费用
    回复于 2025-07-18 07:28: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1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保险公司按 150 元 / 天赔偿误工费低于你的平均工资,你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凭工作单位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流水等证据,要求当事人就差额部分进行补偿。若经专业鉴定确为 10 级伤残,你可持伤残鉴定报告,按照乌鲁木齐当地的赔偿标准,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对方本人承担,赔偿项目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多项费用。
    回复于 2025-07-18 11:13: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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