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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人家帮她办了一个建筑方面的营业执照。然后还帮她开这个对公账户,税务那边也开了账户,是今年1月20号办理的,别人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的营业执照跟对方公司开了好,开了好多发票普票,差不多加起来有一百多万,而且她这个对公账户没有进一分钱的流水。按道理每家公司他有自己对公账户,这个票开了之后这个钱肯定对方公司肯定要把钱打到他的那个对攻账户里面对吧?现在他这个就是银行对公账户这边是没有一分钱的,但是票还是开着的,就等于虚开发票吧

经济金融江苏省-南通市2025-07-17 21:59:1719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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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没有实际的交易往来,属于虚开发票
    回复于 2025-07-17 22:00:2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9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朋友应立即向当地税务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发票信息,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挂失。虚开发票违法,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虚开金额超 1 万元的,可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朋友需配合调查,提供未参与虚开的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7-18 11:17: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确实可能构成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违法的,若被税务机关发现,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还会追究刑事责任。解决方案是让你朋友尽快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提供不知情的证据,配合调查。同时,收集能证明自己未参与开票、对开票情况不知情的材料,如与办照人的沟通记录等。避免后续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风险。
    回复于 2025-07-18 17:45: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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