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男性,2025年1月21日被汽车撞到,交通事故认责对方全责。目前没有做伤残鉴定,受害人目前恢复状态为拄拐杖可行走,保司以10级伤残进行赔付标准,请问护理费应该按照院后每天多少钱的标准索偿?还有精神抚慰金是什么标准?是否有索偿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江苏省-南京市2025-07-15 20:02:02199*****614
78岁男性,2025年1月21日被汽车撞到,交通事故认责对方全责。目前没有做伤残鉴定,受害人目前恢复状态为拄拐杖可行走,保司以10级伤残进行赔付标准,请问护理费应该按照院后每天多少钱的标准索偿?还有精神抚慰金是什么标准?是否有索偿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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