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请问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在,分居六七年,开庭二次,女方不在,怎么判?

婚姻家庭广东省-东莞市2025-07-13 09:07:19159*****986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确实可以证明分居,第二次大概率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回复于 2025-07-13 09:10:0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案子分居六七年且二次开庭女方不在,若男方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法院大概率会判离。男方可提供分居证据,像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若女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回复于 2025-07-13 09:13:03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380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5-07-13 09:29:3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第二次起诉的话一般会判离掉
    回复于 2025-07-13 10:40: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开庭二次均缺席,若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六七年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可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并依法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回复于 2025-07-13 10:55:48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何不能让法院相信你们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回复于 2025-07-13 11:27: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5-07-13 11:27:46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