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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律师函和案件简讯的区别是什么,出案件简讯说明是到哪一步了

其他北京市2025-07-12 13:48:5315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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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2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5-07-12 13:55:52 咨询他
  • 程弈涵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博敦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是有法律效力的,由律师发给对方的,简讯不确定您指的是什么?
    回复于 2025-07-12 13:59: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是律师受客户委托,就特定事实或法律问题制作并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具有法律证明和警示作用。而案件简讯是对案件相关情况的简要通报,通常用于公示案件进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出案件简讯可能表明案件处于立案、证据固定、审理中或已审结等不同阶段,具体需根据简讯内容判断,如简讯提及完成立案材料递交则处于立案阶段,提及遵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则处于案件审结后的执行阶段。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7-12 16:32:1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是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向对方阐明事实、提出要求的法律文书,不具强制力,主要起威慑和沟通作用;案件简讯是对案件进展情况的简要通报。出案件简讯说明案件有了新进展,但具体到哪一步得看简讯内容。若想了解更多,可联系承办人。若对案件处理有疑问,可收集证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继续走法律程序。
    回复于 2025-07-12 22:18: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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