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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一个10岁的孩子在小区里面打乒乓球,被一个11岁的小朋友用棍子追打。10岁的小朋友躲回家后再次出来继续被追打。后奶奶带着10岁的小朋友第三次去往乒乓球台打球,第三次被追打,奶奶阻止无果后提供了另一根棍子让其反抗,10岁的孩子在边后退边抵挡的过程中误伤对方。具体伤情现场奶奶未重视,带着孩子回家了。现11岁孩子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休学15天,要求进行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补习费等共计16000元。按照现行法律,赔偿标准如何?应该承担那些责任?

其他四川省-成都市2025-07-09 19:19:431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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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1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7-09 19:23:32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对方有先前行为,孩子不会被治安管理处罚,要求对方起诉
    回复于 2025-07-09 19:23:5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5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10岁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此次事件中11岁孩子先追打有过错,可减轻10岁孩子监护人责任。医疗费合理的应赔,营养费按标准酌定,11岁孩子无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轻微伤一般不支持,补习费需有证据。双方可先协商,按过错比例分担赔偿,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定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7-09 19:24:19 咨询他
  • 程弈涵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博敦律师事务所
    治疗费那些的,对方都有凭证吗?
    回复于 2025-07-09 19:41: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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