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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南理工高级技工学校,三年制中专,第三年的学费在第二年的下学期5月份就催缴了,6月底放假时才说第三年是实习,不用去学校了,现在如果不保留学籍的情况下可以退还已缴学费吗?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5-07-09 18:02:3613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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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是可以要求退还已缴学费的。根据《民法典》,学校提前收第三年学费却后来说不用去学校实习,未提供对应教学服务,构成履行不符。你可先和学校协商,说明情况要求退费。若学校拒绝,可收集缴费凭证、学校通知等证据,向消协等反映或考虑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7-09 18:08: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完善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 (2008) 181 号)规定,若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的 90%;若已入读,所缴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因此,你可据此与学校协商退费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7-10 10:38: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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