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在我们婚前用男方给的彩礼付首付买了个小房子(当时彩礼在我们老家自助机就直接存在他银行卡上了),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他的名字。现在他不承认这个房子是共同财产该怎么办?另外现在有两个不满9岁的孩子,我有正式工作,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想问下目前郑州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的标准呢?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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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23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回复于 2025-07-09 10:47:53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7-09 10:48: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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