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7~11.8,女子肖某(我的同学),在微博、微信平台先后发布针对我个人以及我朋友的辱骂,用词极其恶劣,我原话提交显示为违法信息因此无法展示。该女子并自2023.11月起至今为止不间断的通过口头交流等方式造谣或辱骂本人,在同学里对我的声誉、人格造成了影响,我可以提请公诉吗?但我只有那一次公开辱骂的截图证据,后面的有证人,另外她在微博上应该不止骂过我一次,据我朋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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