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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邻居到我家门前砸东西,我爸上前阻止,对方仍不肯停手,我爸由于过于生气,捡起地上的铁锅砸向对方,报警后警察草草了事,现对方向法院发民事诉讼,要求赔精神损失费8000元,交通费600元,医疗费300元,这些是否合理,我方是否可以辩护,感谢回答!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7 22:27:3517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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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蒋博律师
    月帮助22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有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对方也有过错
    回复于 2025-07-07 22:30:3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6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索赔是否合理得看证据。精神损失费8000元若无严重精神损害证据,一般难获支持;交通费600元、医疗费300元需有票据证明。你们当然能辩护,可主张你爸是阻止对方砸东西的合理反抗。建议收集对方先砸东西及你爸阻止的证据,积极应诉,若对方证据不足,可争取少赔或不赔。
    回复于 2025-07-07 22:32:0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6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看对方能否提供交通费和医疗费发票,精神损失费不合理
    回复于 2025-07-07 23:33: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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