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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 今天发生的 目前我的劳动合同是7月14号到期,公司今天早上通知我不打算和我续签合同,说我今天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说是赔n的补偿金 我的疑问是你,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可以主张赔偿n+1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扬州市2025-07-07 22:09:3417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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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4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主张n+1
    回复于 2025-07-07 22:15:0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到期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虽没提前三十天通知,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适用“N + 1”。“N + 1”一般用于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情况。你可按工作年限拿“N”补偿。若公司不支付,可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7-07 22:17:11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7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支付N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7-07 22:25:5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29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合同到期后不去,经济补偿为N
    回复于 2025-07-07 23:40:3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08 11:00: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通常支付 N 的经济补偿金。江苏扬州目前并无地方性法规规定到期不续签未提前通知需额外支付费用,且《劳动合同法》中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支付代通知金(即 “+1”)的情形不包括合同到期不续签,所以一般不能主张 N+1 赔偿。
    回复于 2025-07-08 11:12: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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