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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已经起诉,在起诉阶段男方将男方名下房产对外出租签约20年租期,目的是不想给女方分这份财产,请问这份租约是否有效,租约是否有意义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7 20:51:4013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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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他对外出租,这个租金需要有真实的交易流水,这个租金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25-07-07 20:54:4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即使租约不影响分割财产
    回复于 2025-07-07 21:52:1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份租约一般是有效的,因为男方作为产权人有出租房屋的权利。不过男方此举若为转移财产,女方可向法院主张撤销该行为。女方在诉讼中可提供男方恶意出租房产企图转移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能证明男方恶意,法院可能在财产分割时对男方少分或不分。女方应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男方进一步转移财产。
    回复于 2025-07-07 22:08:2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
    回复于 2025-07-08 10:56:4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期 20 年的部分有效,但男方在离婚起诉阶段为转移财产而签订租约,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可能会被法院认定无效。即使租约有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男方因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可能会被少分或不分财产。
    回复于 2025-07-08 11:21: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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