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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的问题是我没在家,在外地,别人给我把门市房里的货搬到另一个库房,我告诉他一件不落的,都给我搬走,一个月以后我回来清点这些东西,发现少了好几个包裹,请问这个行为是不是偷盗的行为,我报案派出所的警官跟我说,这是属于非法占有,得上法院起诉不在他们管辖范围,请问这位警官说的对吗?我跟派出所的警官说,这不是属于偷我的东西吗?怎么还成了非法占有了?这位警官说的对吗?

其他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5-07-06 12:29:531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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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2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回复于 2025-07-06 13:03:4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警官说的有一定道理。偷盗一般有秘密窃取故意,而对方是经你同意搬货,可能更符合非法占有的特征,非法占有属民事纠纷,通常要去法院起诉。解决方案是你先收集好能证明货物数量的证据,像进货单、搬运前的清点记录等,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缺失货物或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7-06 14:03: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警官的说法有一定道理。该行为更符合侵占而非盗窃,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你让他人将货物搬走,对方由此取得对货物的保管义务,若其将部分货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可能构成侵占罪,而侵占罪通常是告诉才处理,需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回复于 2025-07-06 18:08: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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