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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案发时间/地点:2023年6月16日,我父亲经营的杂货店内。 争议起因:两名顾客因所购马笼头退款金额产生纠纷。 突发暴力:协商中双方均无过激言论,其中一人突然用带金属部件的马笼头猛击我父亲头部(仅击打一次,后被同伴拉开)。 伤害结果:造成我父亲头皮撕裂,当场出血。 警方处置:父亲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立案。 损失情况 人身损害:住院治疗7天,医疗费2000余元; 医院诊断:头皮裂伤 + 双侧感音神经性听觉丧失。 财产损失:杂货店因父亲住院被迫停业7天。 对方态度与经济状况 协商情况:对方家属态度嚣张,仅愿象征性赔付300元; 赔偿能力:施暴者自称低保

其他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2025-07-05 16:48:2013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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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儿对方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对方仅愿赔300元不合理。首先可与对方再次协商,明确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停业损失等费用。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赔偿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留好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停业损失证据等,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7-05 16:56: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当地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立案,你父亲可在刑事案件审理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及杂货店停业造成的财产损失,即便施暴者自称低保,民事赔偿责任也不会免除,若其有财产,可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5-07-05 23:21: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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