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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别人上门砍伤了我,在诉讼中是否有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按什么赔?伤残鉴定属于面部一级。

刑事辩护广东省-清远市2025-07-02 20:01:2413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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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方涉嫌刑事犯罪,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于 2025-07-02 20:03:23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77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责及主张民事赔偿。
    回复于 2025-07-02 20:03: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别人上门砍伤你,诉讼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你面部一级伤残,属于严重情形。赔偿标准要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解决方案是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记录等,在诉讼中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定赔偿数额。
    回复于 2025-07-02 20:05: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别人上门砍伤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你面部一级伤残,属于严重精神损害情形,可在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需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情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通常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判定。
    回复于 2025-07-03 08:59: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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