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问题发生在2019年离婚后的第6年,前夫要求书面形式签署不需子女为后期养老义务的协议。顾虑1,育有一个女儿,归男方抚养,有点自闭症。顾虑2,由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无经济来源,双方欠债各10万多。顾虑3,离婚协议书明确表示各自债务各自回还。并2次签署抚养费金额。但是由于本人欠款较大,导致抚养费只支付过一年。顾虑3,本人名下欠款已还清。请问前夫此刻要求签署不养老义务有什么坏处?对我而言有什么好处?可以签署吗

婚姻家庭广东省-佛山市2025-07-02 08:41:35185*****328

分享

律师回复

  • 方晓玲律师
    月帮助25
    重庆易顺律师事务所
    没啥用,还是得养老,这是法定义务了
    回复于 2025-07-02 08:44:1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7-02 08:51:07

      前夫上诉抚养费未足额支付,我可以举证婚姻共同债务重新分割,要求前夫归还我已经还清的份额吗?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签协议免除不具法律效力。对您来说签了也无法真正免除女儿赡养责任,没实质好处;坏处是可能误导他人认为女儿没赡养义务,引发后续纠纷。鉴于女儿有自闭症,您之前未足额付抚养费,建议和前夫协商,在能力范围内继续支付抚养费,不签署该协议,维持正常抚养和未来赡养的法定关系。
    回复于 2025-07-02 08:53:2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5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签这个无效,子女都有赡养义务的
    回复于 2025-07-02 09:44: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于 2025-07-02 13:57: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来看,前夫要求签署子女无需承担养老义务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任何协议而消除。签署该协议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且日后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你仍有权要求其承担赡养责任,但可能会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所以,不可以签署此类协议。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7-02 17:37:48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