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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佳华领汇广场 高楼邻居占用公共过道7年 诉求:拆除违规的建筑,以及赔偿占用公摊增值部分损失

侵权维权广东省-深圳市2025-07-01 13:58:2513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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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4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邻居占用公共过道7年属于侵害业主共有权。可先与邻居沟通,要求其拆除违建并赔偿损失。若沟通无果,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其介入协调。还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邻居拆除违规建筑,同时主张赔偿占用公摊增值部分的损失,保留好相关占用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7-01 14:03:3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25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7-01 15:25: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共过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邻居占用公共过道 7 年属于侵权行为。你可先与邻居协商,或向物业、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等反映,要求其拆除违规建筑,若无法解决,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同时可主张赔偿占用公摊增值部分的损失。
    回复于 2025-07-01 16:23: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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