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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号,德城区开发区鲜花集民谣酒吧。 舞台总监马强在舞台上公然诽谤造谣,店内有监控为证。店内人员都是证人。疑问:是否成为起诉理由?能否要求得到赔偿以及公开道歉?

其他山东省-德州市2025-07-01 13:29:1215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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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舞台总监马强公然诽谤造谣的行为,可作为起诉理由。你有监控和店内人员作证,证据较充分。可以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解决方案是先收集好监控视频等证据,与马强沟通协商,要求他公开道歉并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他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5-07-01 13:35:2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3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以及公开道歉,你有对方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要求赔偿道歉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
    回复于 2025-07-01 13:56:0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6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及侵权了,您可以保留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7-01 15:36: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舞台总监马强在舞台上公然诽谤造谣,若其行为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监控和证人可证明该行为存在,那么可构成起诉理由。受害人有权要求其公开道歉,若因名誉受损产生经济损失或精神痛苦,还可要求其给予相应赔偿。
    回复于 2025-07-01 16:25: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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