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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上海的暑假工,在软件上说七块钱一单的外卖,而且最低单是一天二十单,但现实确是六块钱一单,每天只能跑十几单,车租赁费699块钱,签了纸质合同但只有一份,还有电子签合同,并且合同上写了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算,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在我被告知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算的情况下,,使用了一天,签署合同,我是否有权利要回?租赁的地方是站点带着我们去的,两者好像只存在合作关系,而且签署的合同中写了六块钱一个小时,但宣传中最低是7.5一个小时,租赁费是绑定着支付宝的先用后付,我也可以要回我的租赁费吗?

合同纠纷上海市2025-07-01 07:47:271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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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存在宣传与实际不符,涉嫌欺诈。你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先与对方协商,指出宣传和合同履行差异,要求按宣传标准执行或解除合同退还费用。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宣传资料、合同、工作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撤销合同、退还租赁费并补偿差价。
    回复于 2025-07-01 08:04:38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7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7-01 09:01:2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工资与宣传及合同约定不符问题,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约定支付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关于租车费,若合同明确规定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算,且条款合法,可能需按合同支付;若合同未明确或规定显失公平,可与出租方协商退款,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7-01 09:20:3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7-01 11:10: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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