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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时没追究对方责任,过了几个月发现身体不适,还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交通事故河北省-保定市2025-06-25 22:52:4515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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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过几个月发现身体不适仍有可能追究对方责任。根据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不过你得证明身体不适和之前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比如有医院诊断、鉴定报告等。解决方案是先收集能证明事故和身体问题关联的证据,然后和对方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6-25 22:57: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追究对方责任,一般民事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只要能证明身体不适与该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就可向对方主张赔偿。
    回复于 2025-06-26 00:09:2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26 11:23: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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