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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因某些原因,他人宅基地的名字误登记成了我,帮他人公证的时候,我方暗示提出了某人帮忙公证改底册是5%。对方提成25万,但是我方表示有2人。随后对方提出35万辛苦费。 要求我方复印银行卡给对方。 请问这构成敲诈勒索吗?复印银行卡给对方要注意什么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5-06-25 20:13:03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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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仅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不太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没有明确体现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及使用威胁、要挟等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复印银行卡给对方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 “仅供 XX 业务使用”,遮挡部分敏感信息,也可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使用目的和范围。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25 20:13: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仅目前情况较难认定构成敲诈勒索,若未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对方给辛苦费,一般不构成。复印银行卡给对方要注意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如“仅用于宅基地公证改底册事宜,他用无效”,避免被挪作他用。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明确费用用途及性质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对方行为有威胁意味或费用不合理,可拒绝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6-25 20:20:0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够不了,敲诈勒索你可以不同意
    回复于 2025-06-25 20:37: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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