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地点:在学校 对象:两个六年级的学生 事情:班级篮球赛中正在输球,A吐槽某个场上的球员B很菜、废物。C是球员B的好朋友,看不过眼A骂球员B,就先动手打A,A和C就扭打起来,停下来后,C再次再次挑衅,扯了A的红领巾,A生气了,就用手打到C的脸上,后来A的指甲就把C的脸划伤了,有血痕。 请问:此次事件的主要过错方是谁?A是否需要承担C脸上划痕的赔偿责任?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5-06-25 15:43:02189*****216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此次事件双方都有过错,C先动手打人、再次挑衅扯红领巾有较大过错;A辱骂他人、还手致C脸划伤也有过错。A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因C有过错可减轻A的责任。解决方案:双方家长先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比例;学校也应介入调解,对两人进行教育,引导他们认识错误、互相谅解。
    回复于 2025-06-25 15:50:09 咨询他
  • 赵爽律师
    月帮助69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无论谁有过错,只要是动手把对方打伤了,就要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回复于 2025-06-25 15:50: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此次事件中 C 先动手打人且再次挑衅,有较大过错,但 A 辱骂他人且还手致 C 脸划伤也有过错。A 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不过因 C 存在过错,可减轻 A 的责任。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6-25 20:36:4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