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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她提出14-16年未缴纳社保,要求补偿,企业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6-25 12:18:3813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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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建议现金折价,如果补交,公司还要承担滞纳金
    回复于 2025-06-25 12:21:27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91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应该协商解决。。
    回复于 2025-06-25 12:30:5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65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公司应当补缴社保,协商的情况下可以以补偿形式
    回复于 2025-06-25 12:32:1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03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社保如果确实没有缴纳的话,是需要补偿
    回复于 2025-06-25 13:05:4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企业首先应核实该职工14 - 16年社保缴纳情况,若确实未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企业有义务补缴。可与职工协商,说明会按规定补缴社保,若职工坚持补偿,可咨询社保经办机构了解补偿标准。若协商不成,职工可能会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应积极应对,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面临滞纳金等额外损失。
    回复于 2025-06-25 13:30:2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应先核实职工所说情况是否属实,若属实,应与职工协商补缴 2014 - 2016 年的社保费用,并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6-25 20:05: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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