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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家人,女方将男方的堂妹说的话作为证词说男方亲情感差,请问这个这么推翻

婚姻家庭广东省-珠海市2025-06-24 14:02:1817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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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要推翻女方说法,首先可收集能证明男方亲情感好的证据,像男方与家人相处的照片、视频,体现关心家人的聊天记录等。其他,可找男方其他亲友作证,证明男方在家庭中亲情感正常。再次,分析堂妹话语背景和动机,若堂妹与女方有利益关系或受诱导,其证词可信度会降低。最后在法庭上有理有据地阐述这些,反驳女方观点。
    回复于 2025-06-24 14:06:1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5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他们有亲戚关系作证无效
    回复于 2025-06-24 14:08:0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4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个需要本人到场,仅仅是聊天不足以说明什么
    回复于 2025-06-24 14:33:3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第三人的主观意见并不能作为法定证据使用
    回复于 2025-06-24 14:49: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5-06-24 15:10: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要推翻该证词,可从审查堂妹与女方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导致其证言可能有偏向性入手,也可收集能体现男方亲情感的证据,如男方与家人相处的照片、视频、家人的相反证言等,以证明堂妹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回复于 2025-06-24 17:19: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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