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在一家物业公司负责的停业场上班,主要负责在岗亭收费。在端午期间劝阻对方不要闯入拦着的断头路被对方推倒后脑勺着地,对方还踢踹其他车辆,我爸全程没有还手都有监控证明。当时就报警了,当天我爸不舒服没法录笔录,警察说等通知后面一直迟迟不处理,过了将近两礼拜我们催着录了笔录,录完笔录警察说要三十天,今天我爸去警察先说我爸故意的,又说我爸没有保安证,反而说要处理我爸。怎么会故意摔倒后脑勺着地呢,当天也拍片证明腰伤脑袋有红肿,其次没有保安证应该是另一码事,两者不可混谈吧?请问律师警察的说法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江苏省-苏州市2025-06-24 10:41:37177*****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