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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民事纠纷,后经调解后协议中签订“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互相不得诋毁,产生肢体冲突,违者追究法律责任。”后当事人因气不过在村群里陈述该事件经过,其中陈述有些字眼不太恰当,涉及敏感字眼,请问是否有什么影响?

其他江西省-上饶市2025-06-23 10:08:0815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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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在村群陈述事件且用了不恰当敏感字眼,可能违反调解协议中“不得诋毁”约定,对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比如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解决方案是尽快在村群公开诚恳道歉,消除影响;同时与对方沟通,表明自己的歉意和不再犯的态度,争取对方谅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回复于 2025-06-23 10:12:55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涉嫌名誉侵权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于 2025-06-23 10:16: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对调解协议的违约,也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若敏感字眼属于侮辱、诽谤性语言,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当事人可能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回复于 2025-06-23 10:41:3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能会被视为违约,不要再传播了。
    回复于 2025-06-23 11:49:2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只要没有明显的诋毁,就不影响
    回复于 2025-06-23 16:30: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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