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一直加我微信,说有事情找我,但是问他,他又说不想说,我就进行了拉黑删除,于是他又换不同的微信号加,并说赖上我了,我又进行拉黑删除,他又换了一个微信号 这次说的是“我知道你在哪”“你完了”“希望到时候你还能这样” 这种算是恐吓吗?报警的话,会不会只是口头批评警告

其他四川省-绵阳市2025-06-22 22:21:34180*****036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5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要理会对方,如果知道对方身份,可以报警
    回复于 2025-06-22 22:22:0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9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目前你报警只会批评警告,后期如果有其他行为 同样是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6-22 22:23:5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算恐吓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处拘留、罚款。报警的话,警方会根据情节处理,不一定只是口头批评警告。解决方案是你保留好聊天记录等证据,尽快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制止对方的不当行为,维护自身安全和权益。
    回复于 2025-06-22 22:26:4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7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报警,比较轻微的话批评警告
    回复于 2025-06-22 22:43:5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算恐吓。多次换号添加并言语威胁,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报警后,警方会根据情节轻重处理,情节较轻可能批评教育、警告,若情节较重,则可能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
    回复于 2025-06-23 08:36:1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13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仅仅发的语言文字的话,这个一般达不到拘留的程度,只能是警告
    回复于 2025-06-23 16:24:3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6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