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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怀孕休产假期间,如果公司说生育津贴是补给公司的,那公司应该怎样发工资呢?还有他说产假期间要自己全额出社保费,要怎么维权呢?可是我本人又答应了又怎么办?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5-06-22 20:00:0718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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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2 20:02: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生育津贴是给女职工的,若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公司不用再额外发工资;若低于工资,公司要补足差额。产假期间公司应正常承担社保单位部分,让员工全额出不合法。即便你答应了,也可维权。可先和公司协商,指出其违法之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6-22 20:06: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公司说生育津贴补给公司,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公司无需再发工资,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给个人;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公司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产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全额出社保费不合法,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即便本人答应了,也不影响通过上述途径维权,因为公司行为违反法定义务,员工承诺不能免除公司责任。
    回复于 2025-06-23 08:41:5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生育津贴和工资按高者只能二选其一
    回复于 2025-06-23 16:27: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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