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对方语言暴力、遭黄谣

其他山东省-烟台市2025-06-22 17:35:34173*****939

分享

律师回复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1
    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烟台律师,这种情况,可以一对一咨询我
    回复于 2025-06-22 17:38: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实施语言暴力、造黄谣,这侵犯了当事人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可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对方不配合,可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拘留、罚款。要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别让对方恶行得逞。
    回复于 2025-06-22 17:40:1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5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的,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6-22 17:49: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对方实施语言暴力、造黄谣的行为,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等,你可收集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06-22 19:01:22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收集证据,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5-06-22 22:32:0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2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