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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纠纷,欠债人第一次雇30人私闯民宅进行威胁恐吓,第二次雇人威胁恐吓期间至人腰椎骨折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5-06-21 00:05:221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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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再有下次建议您直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6-21 00:24:03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建议直接报警!下次记得录音或者录像!
    回复于 2025-06-21 06:45:5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欠债人两次雇人威胁恐吓,第二次还致人腰椎骨折,这已涉嫌违法犯罪。私闯民宅、威胁恐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致人骨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及时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同时,对于债权纠纷,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欠债人,要求其偿还债务。若受伤者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6-21 08:26:3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起债权纠纷中,欠债人第一次雇人私闯民宅威胁恐吓,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寻衅滋事罪;第二次致人腰椎骨折,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受害者可报警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于 2025-06-21 09:47: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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