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1.江苏南京 2.节假日没有加班费,没有补休老板不给,之前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协议补充条款,但是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也就是甲方没有签字盖章,补充条款公司也没有签字盖章 3.我想问一下这个劳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我能不能拿到加班费加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5-06-19 00:39:30188*****404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如果签字盖章了,即使公司没有给你,也是有效的。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如果确实加班了,可以仲裁主张加班费。
    回复于 2025-06-19 00:48:24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9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加班费是你应得的,这个可以拿到,公司自己有盖章的就算有
    回复于 2025-06-19 00:56:5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6-19 00:57:03

      就没有双倍工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及补充条款公司未签字盖章,通常未生效。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和补休,你有权主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和双倍工资。若协商不成,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6-19 08:00:19 咨询他
  • 沈长春律师
    月帮助0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你签字后,公司那边肯定会后盖章的,加班费,只要证据充分,肯定没问题
    回复于 2025-06-19 08:09: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江苏南京,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和补充条款甲方未签字盖章是无效的,但如果存在实际履行行为,可能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关于加班费,你可收集加班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老板支付。而双倍工资,若能证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
    回复于 2025-06-19 10:09:3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19 10:45:4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6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证明加班的话,是可以主张的
    回复于 2025-06-19 18:12:47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