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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咨询,一方要是不同意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8 15:22:08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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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 6 个月后可再次起诉。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18 15:22:3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离婚能够协商一致的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的,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06-18 15:29:3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6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写起诉状递交给法院立案
    回复于 2025-06-18 16:57:0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方可向法院起诉。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等证据材料,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若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如重婚、家暴等,法院会判离;若不能证明,第一次可能不判离,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可能性较大。
    回复于 2025-06-19 05:53: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19 10:43: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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