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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载客逆行,被小汽车撞,我轻伤,载客重伤左腿骨折住院8天,医药费18653元,营养费4500元,伙食补助400元,交强险垫付了1.8万,我垫付了6000元,交通事故认定我主责,小车次责,小车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现载客把我,保险公司和小车司机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包括前面医药费等在内共计138544元,我想咨询一下,按现行法律法规我应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5 18:36:4415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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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后期要去做鉴定,根据鉴定来计算
    回复于 2025-06-15 18:39:1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7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交强险先赔,已垫付1.8万。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划分,你主责一般担70%,小车次责担30%。总赔偿138544元,减去交强险1.8万,剩余120544元。你需承担120544×70%即84380.8元,你已垫付6000元,还需赔78380.8元。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回复于 2025-06-15 18:43:32 咨询他
  • 李一磊律师
    月帮助25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要看法院认定你主责的具体比例呀。
    回复于 2025-06-15 20:07: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回复于 2025-06-15 20:09: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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